您的位置:首頁 > 招標信息 > 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山東魯麗鋼鐵有限公司煉鋼高壓變頻器改造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23-07-14 16:20:48 來源: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建立公開、公平、公正、合理的競爭機制,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擇優選擇供貨單位,現對煉鋼高壓變頻器改造招標采購,歡迎具備生產規模,有供貨能力的單位參與投標。
一、招標范圍:詳見附表。
二、供貨模式:分標分量。
三、投標資格要求:
1、具有國內法人資格,注冊生產經營本次招標采購貨物的廠家,附相關生產許可證等資質文件。
2、具有同類型貨物供貨業績的廠家,附近三年供貨業績合同、使用報告等復印件。
3、招標人提交標書時視為已經完全了解本次招標的內容,不得以未到現場查看、未溝通等問題因素棄標、悔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連續兩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種理由棄標、悔標者,取消其投標資格,并列入黑名單。
4、投標客戶每次繳納保證金必須匯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證金賬戶(每次繳納保證金之前必須詢問我公司業務人員),否則視為繳納保證金無效。
四、反壟斷、反暴利條款:
乙方承諾所供產品不高于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如甲方發現價格高于市場價格,除按照市場價格結算外,乙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場價格部分的兩倍補償甲方(甲方有權從未結算款項中直接扣除)。
五、乙方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提供產品不存在的任何質量問題和設計缺陷,能夠滿足甲方生產需求。如使用期限未達到質保期一半出現質量問題的,所有合同款項均不予結算;如超過質保期一半但未達到質保期限的,乙方自愿對已交付的產品按照合同價格的40%結算。
2、乙方保證所供產品是非假冒偽劣產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產品,如出現上述行為乙方除退還甲方已付全部貨款,已實際交付的產品也不予退還外,乙方還應按合同總價的 10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保證提供的商品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因產品知識產權問題引發的糾紛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有意投標的單位可到本公司供應科處取得進一步的信息或技術交流。
七、投標時間: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
八、招標網址:http://lulisteel.com/gongqiu/zhaobiao/
九、結算方式:升級改造完畢、驗收合格付60%,乙方開具13%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隨貨同行,正常運行三個月再付30%,余10%質保一年,甲方現匯結算。
十、其 他:
1、參與投標的供應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財務科繳納投標保證金壹萬元(¥10000),棄標、毀標保證金不予返還。供應商與我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后,未經我公司同意單方終止不與我公司簽訂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標時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做為支付給我公司的違約金。未中標的新供應商所繳納的保證金7個工作日內予以原數返還。賬上有余款的客戶可到財務開具投標保證金證明條并加蓋“招標保證金專用章”。
2、供貨時間:30天;合同簽訂按甲方要求時間內到貨,但不能因此逾期交貨,乙方逾期交貨的,每日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質保期:質保期為1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無償更換維修,質保期相應延長。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經理 移動電話:13806369288 辦公電話:0536-5364808
單位名稱:山東魯麗鋼鐵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山東省壽光市侯鎮政府駐地
十二、如未能聯系到業務人員或者對招標有異議的可聯系集團書記秘書,聯系人:劉秘書,電話:18353615279或直接掃描二維碼關注“魯麗工作檢查”進行舉報。
附表:
魯麗鋼鐵煉鋼上料除塵高壓變頻升級改造
技術要求
山東魯麗鋼鐵有限公司煉鋼上料除塵高壓變頻升級改造招標要求如下: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魯麗鋼鐵煉鋼上料除塵高壓變頻器升級改造
數量: 1臺
當前,煉鋼上料除塵風機由合康高壓變頻拖動,實現變頻調速功能,滿足生產不同風速的要求。合康變頻型號為:HIVERT-Y 10/031,輸出容量:500KVA;適配電機功率為: 400KW。上料除塵風機高壓變頻器為2013年投運,至今已累計使用10年以上,設備內部器件老化嚴重,故障頻發。
2、升級改造方案
為了保證設備改造后,系統能穩定、連續的運行,避免再次發生故障,根據用戶現場設備的尺寸大小,定制一套全新控制系統。
現場保留變壓器柜及旁路柜,功率柜、主控柜保留柜殼,功率柜及主控柜全部元器件更換全新產品(含24臺功率單元、、一套主控系統、及24根柜間光纜),變頻功率不低于原變頻,保證新系統與柜殼、新系統與舊柜、新系統與外接電纜(利舊)無縫對接(若不能無縫對接,供方經改造柜體或更換電纜實現無縫對接),保證新系統與原來PLC系統控制點位對接。
乙方完成變頻設備制造、測試,現場改裝、整體測試。
乙方其它方面工作:
A、移相變壓器的清掃,散熱風機檢測,如需更換另行簽訂合同。
B、幫助用于投運設備后與用戶進行交流與培訓。
C、要求每臺變頻器配置備用功率單元一套。
供方根據電機及風機參數設計選型,變頻設計使用壽命: 10年以上。供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全新的、先進的、成熟的、可靠的工業產品,充分滿足需方要求。
供方負責整套系統的設計、制造、運輸、拆裝、調試。供方對系統完整性負責。
供方投標時提供變頻防護等級、變頻器參數、主要元器件清單等技術資料。
3、變頻選型及技術要求
3.1工作環境
考慮現場導電塵埃等惡劣環境,要求有保證絕緣的特殊工藝,要求采用**防護等級。
3.2變頻技術要求
3.2.1 變頻主要用于機組主電機的起動及運行調速,變頻按一拖一方式配置。
3.2.2 變頻采用電壓源型,為高-高結構,輸入電壓為10 KV/50Hz,輸出電壓為10 KV,不需要輸出升壓變壓器,要求具備較寬的電壓波動范圍。
3.2.3 采用單元串聯多電平結構,多脈沖整流,IGBT功率器件。
3.2.4 移相隔離變壓器采用一體式優質干式變壓器,變壓器銅線繞制,H級絕緣,柜體封閉,變壓器采用原變壓器。
3.2.5 變頻器的功率單元為模塊化設計,可以從機架上抽出,移動和更換,所有單元可以互換。
3.2.6 變頻具備低電壓穿越功能。
3.2.7 具有內置多種電機參數功能,可以方便地實現多種不同參數電機的起動運行,方便未來系統擴展。
3.2.8 變頻器為多脈沖整流輸入,無需濾波器,諧波符合IEEE519-1992標準和GB/T14549-93國家標準。對電網反饋總諧波≤2%,電壓級諧波失真要求同輸出電壓要求。
3.2.9 輸入電壓變化范圍不低于±10%,頻率變化范圍±1%,在不加任何功率因數補償的情況下,輸入端功率因數和額定負載輸出時的功率因素≥0.95,無需功率因數補償器。
3.2.10 變頻器系統總效率(滿載)不低于97%。
3.2.11 變頻器輸出波形不會引起電機的諧振,轉矩脈動小于0.1%。對輸出電纜長度無特殊要求,保護電機不受共模電壓及dv/dt 應力影響。對電機沒有任何要求,適用普通電機。
3.2.12 抗電源干擾能力強,對電網電壓波動適應能力強,在±10%電網電壓波動時滿載輸出,可承受35%的電網電壓下降而降額繼續使用。
3.2.13 采用高性能無速度傳感器矢量控制。
3.2.14工業標準通信接口,支持多種現場總線,并支持遠程監控功能。
3.2.15 變頻器具有頻率共振點回避功能,當機組進入固有的共振點時,變頻器可以直接跳過該點輸出,最多可設置三個回避點(共3組,可任意設定)。
3.2.16 具有飛車起動功能,當電機還在旋轉時能夠保證正常起動。
3.2.17 動態轉矩響應時間<200ms,起動轉矩為額定轉矩1.5 倍。
3.2.18 具有加減速適應功能:保證設備在不正確的加減速設定時間或負荷變換情況調速過程中,裝置不會出現加速過流保護停機,減速過壓保護停機。
3.2.19 可遠程操作,且遠程/本地切換方便。
3.2.20 采用大尺寸中文觸摸屏操作界面。
3.2.21 帶故障自診斷功能,可以對變頻故障類型及位置提供指示,能就地顯示并遠程報警。
3.2.22 頻率調節精度±0.5%。
3.2.23 變頻器冷卻方式為風冷。
3.2.24 柜內接線端子有15%余量。
3.2.25 具有與機組DCS 系統或其他控制系統的通訊接口,并反饋設備的主要狀態信號和故障報警信號,窗口全部采用中文操作界面。
3.2.26 設備內部通訊采用光纖。
3.2.27 變頻器柜可前后開門進行操作及檢修,柜頂采用散熱風扇。
3.2.28 電纜進出標準采用下進下出。
3.2.29 柜體標準顏色:根據用戶要求。
3.2.30 變頻器設置保護功能:變頻器具有齊全完善的綜合報警和保護功能,以保護變頻器。變頻裝置設置過電壓、過電流、欠壓保護、缺相保護、短路保護、超頻保護、變頻器過載、瞬時停電保護等,并能聯跳輸入側高壓柜開關。保護的性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具有事故追憶功能,事故分辨率不大于20ms,并能上傳事故信息。每個功率單元帶輸入熔斷器保護。變頻器有隔離變壓器的過熱保護。 變頻器有針對每一個功率單元主要元器件的溫度顯示及保護,變頻器有每一個功率單元的電壓、溫度顯示、整機電流顯示及保護。
3.2.31 出廠前進行整體滿載測試,以確保整套系統的可靠性。
3.2.32 加/減速時間0.1-3270 秒 (根據負載情況可設定)。
3.2.33 電容器為高性能電容。
3.2.34供貨范圍內涉及軟件部分禁止以任何借口設置任何形式的故障或停機,禁止遠程操作故障或停機,否則追究法律責任。觸摸屏提供源程序。
4、質量保證、檢驗及驗收
4.1 質量保證
變頻器必須通過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認,并嚴格按照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生產。變頻器廠家對其所有的供貨商都有嚴格的質量考核,所有原材料、元器件、印刷電路板等進廠后都必須經過檢驗或測試,生產過程中每個功率單元都進行耐壓、溫升及功能試驗。
4.2 檢驗及驗收
供方做好出廠檢驗,保證提供的設備符合有關標準和本技術條件的要求。并在現場積極配合完成相關性能指標的檢驗,由于性能不符而造成的需方的損失將由供方負責。
4.2.1 出廠前檢驗:
供方保證設備制造過程有過程控制和質量檢驗試驗,并可提供相關符合記錄。出廠前進行單體、分部和系統聯調試驗,出廠試驗遵循以下要求:
5、本招標文件最終解釋權歸需方所有。
一、招標范圍:詳見附表。
二、供貨模式:分標分量。
三、投標資格要求:
1、具有國內法人資格,注冊生產經營本次招標采購貨物的廠家,附相關生產許可證等資質文件。
2、具有同類型貨物供貨業績的廠家,附近三年供貨業績合同、使用報告等復印件。
3、招標人提交標書時視為已經完全了解本次招標的內容,不得以未到現場查看、未溝通等問題因素棄標、悔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連續兩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種理由棄標、悔標者,取消其投標資格,并列入黑名單。
4、投標客戶每次繳納保證金必須匯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證金賬戶(每次繳納保證金之前必須詢問我公司業務人員),否則視為繳納保證金無效。
四、反壟斷、反暴利條款:
乙方承諾所供產品不高于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如甲方發現價格高于市場價格,除按照市場價格結算外,乙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場價格部分的兩倍補償甲方(甲方有權從未結算款項中直接扣除)。
五、乙方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提供產品不存在的任何質量問題和設計缺陷,能夠滿足甲方生產需求。如使用期限未達到質保期一半出現質量問題的,所有合同款項均不予結算;如超過質保期一半但未達到質保期限的,乙方自愿對已交付的產品按照合同價格的40%結算。
2、乙方保證所供產品是非假冒偽劣產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產品,如出現上述行為乙方除退還甲方已付全部貨款,已實際交付的產品也不予退還外,乙方還應按合同總價的 10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保證提供的商品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因產品知識產權問題引發的糾紛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有意投標的單位可到本公司供應科處取得進一步的信息或技術交流。
七、投標時間: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
八、招標網址:http://lulisteel.com/gongqiu/zhaobiao/
九、結算方式:升級改造完畢、驗收合格付60%,乙方開具13%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隨貨同行,正常運行三個月再付30%,余10%質保一年,甲方現匯結算。
十、其 他:
1、參與投標的供應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財務科繳納投標保證金壹萬元(¥10000),棄標、毀標保證金不予返還。供應商與我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后,未經我公司同意單方終止不與我公司簽訂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標時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做為支付給我公司的違約金。未中標的新供應商所繳納的保證金7個工作日內予以原數返還。賬上有余款的客戶可到財務開具投標保證金證明條并加蓋“招標保證金專用章”。
2、供貨時間:30天;合同簽訂按甲方要求時間內到貨,但不能因此逾期交貨,乙方逾期交貨的,每日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質保期:質保期為1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無償更換維修,質保期相應延長。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經理 移動電話:13806369288 辦公電話:0536-5364808
單位名稱:山東魯麗鋼鐵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山東省壽光市侯鎮政府駐地
十二、如未能聯系到業務人員或者對招標有異議的可聯系集團書記秘書,聯系人:劉秘書,電話:18353615279或直接掃描二維碼關注“魯麗工作檢查”進行舉報。
附表:
序號 | 名稱 | 型號 | 規格 | 品牌 | 單位 | 主數量 | 備注 |
1 | 煉鋼上料除塵高壓變頻器改造 | 10KV,變頻器容量:500KVA,適配電機400KW,詳見技術協議 | 套 | 1 | 鋼鐵供電科項目 |
魯麗鋼鐵煉鋼上料除塵高壓變頻升級改造
技術要求
山東魯麗鋼鐵有限公司煉鋼上料除塵高壓變頻升級改造招標要求如下: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魯麗鋼鐵煉鋼上料除塵高壓變頻器升級改造
數量: 1臺
當前,煉鋼上料除塵風機由合康高壓變頻拖動,實現變頻調速功能,滿足生產不同風速的要求。合康變頻型號為:HIVERT-Y 10/031,輸出容量:500KVA;適配電機功率為: 400KW。上料除塵風機高壓變頻器為2013年投運,至今已累計使用10年以上,設備內部器件老化嚴重,故障頻發。
2、升級改造方案
為了保證設備改造后,系統能穩定、連續的運行,避免再次發生故障,根據用戶現場設備的尺寸大小,定制一套全新控制系統。
現場保留變壓器柜及旁路柜,功率柜、主控柜保留柜殼,功率柜及主控柜全部元器件更換全新產品(含24臺功率單元、、一套主控系統、及24根柜間光纜),變頻功率不低于原變頻,保證新系統與柜殼、新系統與舊柜、新系統與外接電纜(利舊)無縫對接(若不能無縫對接,供方經改造柜體或更換電纜實現無縫對接),保證新系統與原來PLC系統控制點位對接。
乙方完成變頻設備制造、測試,現場改裝、整體測試。
乙方其它方面工作:
A、移相變壓器的清掃,散熱風機檢測,如需更換另行簽訂合同。
B、幫助用于投運設備后與用戶進行交流與培訓。
C、要求每臺變頻器配置備用功率單元一套。
供方根據電機及風機參數設計選型,變頻設計使用壽命: 10年以上。供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全新的、先進的、成熟的、可靠的工業產品,充分滿足需方要求。
供方負責整套系統的設計、制造、運輸、拆裝、調試。供方對系統完整性負責。
供方投標時提供變頻防護等級、變頻器參數、主要元器件清單等技術資料。
3、變頻選型及技術要求
3.1工作環境
考慮現場導電塵埃等惡劣環境,要求有保證絕緣的特殊工藝,要求采用**防護等級。
3.2變頻技術要求
3.2.1 變頻主要用于機組主電機的起動及運行調速,變頻按一拖一方式配置。
3.2.2 變頻采用電壓源型,為高-高結構,輸入電壓為10 KV/50Hz,輸出電壓為10 KV,不需要輸出升壓變壓器,要求具備較寬的電壓波動范圍。
3.2.3 采用單元串聯多電平結構,多脈沖整流,IGBT功率器件。
3.2.4 移相隔離變壓器采用一體式優質干式變壓器,變壓器銅線繞制,H級絕緣,柜體封閉,變壓器采用原變壓器。
3.2.5 變頻器的功率單元為模塊化設計,可以從機架上抽出,移動和更換,所有單元可以互換。
3.2.6 變頻具備低電壓穿越功能。
3.2.7 具有內置多種電機參數功能,可以方便地實現多種不同參數電機的起動運行,方便未來系統擴展。
3.2.8 變頻器為多脈沖整流輸入,無需濾波器,諧波符合IEEE519-1992標準和GB/T14549-93國家標準。對電網反饋總諧波≤2%,電壓級諧波失真要求同輸出電壓要求。
3.2.9 輸入電壓變化范圍不低于±10%,頻率變化范圍±1%,在不加任何功率因數補償的情況下,輸入端功率因數和額定負載輸出時的功率因素≥0.95,無需功率因數補償器。
3.2.10 變頻器系統總效率(滿載)不低于97%。
3.2.11 變頻器輸出波形不會引起電機的諧振,轉矩脈動小于0.1%。對輸出電纜長度無特殊要求,保護電機不受共模電壓及dv/dt 應力影響。對電機沒有任何要求,適用普通電機。
3.2.12 抗電源干擾能力強,對電網電壓波動適應能力強,在±10%電網電壓波動時滿載輸出,可承受35%的電網電壓下降而降額繼續使用。
3.2.13 采用高性能無速度傳感器矢量控制。
3.2.14工業標準通信接口,支持多種現場總線,并支持遠程監控功能。
3.2.15 變頻器具有頻率共振點回避功能,當機組進入固有的共振點時,變頻器可以直接跳過該點輸出,最多可設置三個回避點(共3組,可任意設定)。
3.2.16 具有飛車起動功能,當電機還在旋轉時能夠保證正常起動。
3.2.17 動態轉矩響應時間<200ms,起動轉矩為額定轉矩1.5 倍。
3.2.18 具有加減速適應功能:保證設備在不正確的加減速設定時間或負荷變換情況調速過程中,裝置不會出現加速過流保護停機,減速過壓保護停機。
3.2.19 可遠程操作,且遠程/本地切換方便。
3.2.20 采用大尺寸中文觸摸屏操作界面。
3.2.21 帶故障自診斷功能,可以對變頻故障類型及位置提供指示,能就地顯示并遠程報警。
3.2.22 頻率調節精度±0.5%。
3.2.23 變頻器冷卻方式為風冷。
3.2.24 柜內接線端子有15%余量。
3.2.25 具有與機組DCS 系統或其他控制系統的通訊接口,并反饋設備的主要狀態信號和故障報警信號,窗口全部采用中文操作界面。
3.2.26 設備內部通訊采用光纖。
3.2.27 變頻器柜可前后開門進行操作及檢修,柜頂采用散熱風扇。
3.2.28 電纜進出標準采用下進下出。
3.2.29 柜體標準顏色:根據用戶要求。
3.2.30 變頻器設置保護功能:變頻器具有齊全完善的綜合報警和保護功能,以保護變頻器。變頻裝置設置過電壓、過電流、欠壓保護、缺相保護、短路保護、超頻保護、變頻器過載、瞬時停電保護等,并能聯跳輸入側高壓柜開關。保護的性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具有事故追憶功能,事故分辨率不大于20ms,并能上傳事故信息。每個功率單元帶輸入熔斷器保護。變頻器有隔離變壓器的過熱保護。 變頻器有針對每一個功率單元主要元器件的溫度顯示及保護,變頻器有每一個功率單元的電壓、溫度顯示、整機電流顯示及保護。
3.2.31 出廠前進行整體滿載測試,以確保整套系統的可靠性。
3.2.32 加/減速時間0.1-3270 秒 (根據負載情況可設定)。
3.2.33 電容器為高性能電容。
3.2.34供貨范圍內涉及軟件部分禁止以任何借口設置任何形式的故障或停機,禁止遠程操作故障或停機,否則追究法律責任。觸摸屏提供源程序。
4、質量保證、檢驗及驗收
4.1 質量保證
變頻器必須通過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認,并嚴格按照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生產。變頻器廠家對其所有的供貨商都有嚴格的質量考核,所有原材料、元器件、印刷電路板等進廠后都必須經過檢驗或測試,生產過程中每個功率單元都進行耐壓、溫升及功能試驗。
4.2 檢驗及驗收
供方做好出廠檢驗,保證提供的設備符合有關標準和本技術條件的要求。并在現場積極配合完成相關性能指標的檢驗,由于性能不符而造成的需方的損失將由供方負責。
4.2.1 出廠前檢驗:
供方保證設備制造過程有過程控制和質量檢驗試驗,并可提供相關符合記錄。出廠前進行單體、分部和系統聯調試驗,出廠試驗遵循以下要求:
- 按國家和部頒標準及本合同的技術協議進行制造和檢驗。
- 供方交付的設備按有關規定進行制造和檢驗。設備出廠時除有合格證外,還附有設備檢驗記錄。
- 設備出廠檢驗前15天,供方人員通知需方參加檢驗。
- 需方可以派人到供方制造現場進行檢查和了解設備制造情況并參加設備制造過程檢驗。如發現問題,提出意見,供方充分考慮,并及時采取措施,以保證設備加工質量。
- 對重大問題雙方有爭議時,需方可提出書面意見,供方予書面答復,并進一步組織雙方研究,妥善處理。
- 需方檢驗人員在制造廠期間,其對設備的任何檢驗和了解,均不代替設備運抵需方指定地點后,需方人員所進行的檢驗和驗收工作,也不免除供方對合同所規定承擔的一切保證責任和義務。供方按本協議規定進行調試、檢驗。
5、本招標文件最終解釋權歸需方所有。